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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醫古籍蟲部俗字輯考六則


2023年8月21日

轉載自马乾、周艳红:中医古籍虫部俗字辑考六则

提要:文章利用汉字发展演变规律,通过综合运用形音义互求、文献比勘等方法,对唐宋以来中医古籍中6组、8个俗字进行了考释。“𧉚”是“吻”的分化字,“𧋽”是“虻”的异体字,“䖾”是“蚘”的讹字,“𧋷”为“蛤”的讹字,“⿲虫文王”“⿰虫斑”“𫋑”则为“斑”“班”的分化字,“⿱則虫”为“鲗”的异体字。考释内容将有助于今人校订整理中医古籍。

关键词:中医古籍 异体字 分化字 虫部

中医古籍以文字的形式记载了中华中医药学的理、法、方、药等,是中医学术传承的主要载体,也是当今中医药学“传承精华,守正创新”的源头活水。中医古籍作为一种实用文献,存储了大量的俗字,其中不乏未被历代字书所收录的俗字,这些俗字成为当今中医古籍阅读、整理和利用的障碍。王永炎(2018)指出:“中医药学重视发掘传承,必须对重要的古医籍进行系统化、规范化、多方位、高层次的诠释研究,积学以启真,述学以为道,使中医古籍为今人所理解、所应用。”中医古籍俗字研究即有助于中医典籍与文化的传承与发展。李从明《本草纲目词句研究》(1996)、沈澍农《中医古籍用字研究》(2007)等专著,以及范登脉(2000)、孙孝忠(2003)、刘敬林(2011),以及马乾(2021,2022)、周艳红(2021,2022)等对《本草纲目》、唐宋时期手写中医文献、日藏中医文献等文献中的疑难俗字进行了考辨,纠正了今人点校整理本中的部分疏误。

本文选取宋以来中医古籍中从虫的疑难俗字6组、8个,对其音义信息、形体源流等做了梳理,校正了今人点校整理的部分失误,并对《汉语大字典》等大型字书的修订提出了若干意见。

1.𧉚

金张从正《儒门事亲》卷十五《疮疡痈肿》:“烧汤火方:多年庙上𧉚与走兽为末,小油调,涂烧汤火疮,立效。”(《文渊阁四库全书》本V745P335①)、

元汪汝懋《山居四要》卷三《卫生之要·新增诸证杂方一类》:“治汤烧:用多年庙上𧉚与走兽为末,水调涂烧疮处,立效。”(《寿养丛书》本)

按,𧉚,《汉语大字典》《中华字海》未收。《儒门事亲》校注者多照本抄录而不注,徐江雁、徐振国主编《张子和医学全书》注曰:“𧉚,虫名,即马陆。”(2015:169)李经纬点校本《寿养丛书全集》传抄作“物”(1997:123)。

今考,“庙上𧉚”即“螭吻”,“𧉚”为“螭吻”之“吻”改换义符的分化字。螭吻,是古代宫殿屋脊正脊两端的一种饰物,多为龙头鱼身状;其初作鸱尾之形,后来式样改变,折而向上似张口吞脊,因名鸱吻。“螭吻”文献传抄作“螭𧉚”,明陆容《菽园杂记》卷二:“古诸器物异名。……螭𧉚,其形似兽,性好望,故立屋角上。”(墨海金壶本)从《儒门事亲》《山居四要》语境看,此处当为“螭吻”,徐江雁、徐振国等解释为“马陆”不当,《寿养丛书全集》传抄作“物”亦误。

螭属于兽类,故文献中“螭吻”“螭𧉚”又称“兽吻”“兽𧉚”。明陆容《菽园杂记》卷二:“兽𧉚,其形似狮子,性好食阴邪,故立门环上。”(墨海金壶本)“兽𧉚”即“兽吻”,清刘灿《支雅》卷下《释物·山中物名》:“兽吻,立于门环,形似狮,性好食阴邪也。”(清道光刻本)此处的“𧉚”即“吻”的分化字。“庙上𧉚与走兽”,明清中医古籍多传承作“庙上兽头”,如明张时彻《急救良方》卷二《杂方》:“治汤盪火烧:用多年庙上兽头为末,小油调傅之,效。”(明嘉靖刻本)此兽头即为“螭吻”。

值得注意的,已编码字“𧉚”为越南喃字,壮语、越南语中将山蚂蟥称之为昆𧉚,故王宏源《康熙字典(增订版)》据中日韩越统一字符集(CJK)收录“𧉚”字(2015:1452)。《中华字海》《汉语大字典》等均未收录此字,实际上汉文古籍中“𧉚”字多见,《中华字海》《汉语大字典》修订时可据汉文古籍增收“𧉚”字。

2.𧋽

清王子接《绛雪园古方选注》卷十七《下品药》:“水蛭:味咸苦,入足厥阴经,功专破血行伤。得蜚𧋽,治畜血。”(《文渊阁四库全书》本,V783P934)

按,“𧋽”,《汉语大字典》《中华字海》未收,王宏源《康熙字典》(增订版)据中日韩越统一字符集(CJK)收录“𧋽”字(2015:1461),乃越南喃字。今考,汉文文献中,“𧋽”与“虻”“䖟”“蝱”为异体字关系。“蜚𧋽”即“蜚䖟”,中医学认为水蛭搭配蜚𧋽可以消除淤血,这种治疗方法本于《伤寒论》。汉张仲景《伤寒论》卷五《辨阳明脉证并治》:

阳明证,其人喜忘者,必有畜血。所以然者,本有久瘀血,故令喜忘,屎虽硬,大便反易,其色必黑。宜抵当汤下之。(2004:134)

该书卷三《辨太阳病脉证并治》“抵当汤方”条曰:

水蛭(三十个,熬。味咸,苦寒) 蝱虫(三十个,熬。去趐足。味苦,微寒) 桃人②(二十个,去皮尖。味苦甘,平) 大黄(三两,酒浸。味苦寒)。(苦走血,咸胜血,蝱虫、水蛭之咸苦,以除畜血。甘缓结,苦泄热,桃人、大黄之苦,以下结热)右四味为末,以水五升,煮取三升,去滓,温服一升,不下再服。(2004:95)

该书卷三又曰:

伤寒有热,少腹满,应小便不利;今反利者,为有血也,当下之,不可余药,宜抵当丸。……抵当丸方:水蛭(二十个。味咸,苦寒) 蝱虫(二十五个。味苦,微寒) 桃仁(二十个,去皮尖) 大黄(三两)。右四味,杵分为四丸,以水一升,煮一丸,取七合服之,晬时,当下血;若不下者,更服。(2004:95)

以水蛭、蝱虫、桃仁、大黄治疗体内淤血,此当为较早的记载。宋以后医家对于抵当方、抵当丸的药理进行了阐释。如宋韩祗和《伤寒微旨》卷下《畜血证篇》:

凡治畜血证,抵当汤丸方中皆用蝱虫、水蛭及桃仁之类,尽是破血药,若非此药,则不能下之。(清《珠丛别录》本)

又金成无已《伤寒明理论》“抵当汤方”条下曰:

人之所有者,气与血也。气为阳,气滞而不行者,则易散,以阳病易治故也。血为阴,血畜而不行者则难散,以阴病难治故也。血畜于下,非大毒駃剂,则不能抵当其甚邪,故治畜血曰抵当汤。水蛭味咸苦、微寒。《内经》曰:咸胜血。血畜于下,胜血者必以咸为主,故以水蛭为君。䖟虫味苦、微寒。苦走血,血结不行。破血者必以苦为助,是以䖟虫为臣……(宛委别藏本)

清杨时泰《本草述钩元》卷二十七《虫部》“水蛭”条:

水蛭以蠕动啖血之物,治血之蓄而不行者,与虻虫功用相似,故仲景方往往相辅而行。自有抵当汤丸,治伤寒畜血,而后来治畜血诸证不因于伤寒者,亦不能外此二味,只随证以为加减而已。(2009:757)

从医方源流来看,“蜚𧋽”即“蜚虻(䖟蝱)”无疑,“𧋽”即为“虻䖟”替换声符而构造的异体字。

以蝱虫治疗淤血较早见于《淮南子》。汉刘安《淮南子·说山训》曰:“狸头愈鼠,鸡头已瘘,䖟散积血,斫木愈龋,此类之推者也。”此方为中医学所承袭,故中医学家多认为蜚䖟有活血的功能,如明李时珍《本草纲目》卷四十一《虫之三·蜚䖟》:“按刘河间云:䖟食血而治血,因其性而为用也。成无己云:苦走血,血结不行者,以苦攻之。故治畜血用䖟虫,乃肝经血分药也。”此亦可证“蜚𧋽”即“蜚虻(䖟蝱)”无疑。

汉文文献中“𧋽”又为“莣③”之易旁分化字,字又替换声符作“⿰虫忘”,或讹作“⿰虫⿱巳心”等。清王端履《重论文斋笔录》卷九:“譬若空桑之流,𧋽𧐟弗知,大椿之年,蟪蛄何觉。”(清道光刻本)“𧋽𧐟”即“𧐟莣”,今本《淮南子·齐俗》:“水虿为𧐟莣。”许慎注:“蜻蛉也。”王引之《读书杂志·淮南内篇第十一》“𧐟莣”条考“𧐟”为“蟌”之误、“莣(𦯌)”为“䓗”字之误,“䓗”为“蔥”的俗写。(清道光十二年本)杨宝忠疑“蔥(䓗𦯌莣)”为“蟌”的直音用字。(2018:393)后世不知,遂误以“𧐟莣”为蜻蜓的别名,今钦州白话称蜻蜓为“𧋽蝞”“䘃蝞”,其则又为“𧐟莣”的俗音。“𧋽”又改变声符作“⿰虫忘”,见于明刘胤昌《刘氏类山》卷四《虫鱼》“水䘍为𧐟⿰虫忘”、清刘灿《续广雅》卷下《释虫》“𧐟⿰虫忘,蜻蛉也”等;“⿰虫忘”又讹作“⿰虫⿱巳心”,见于《渊鉴类函》卷四百四十六《虫豸部》“蜻蜓”条下引《淮南子》:“水虿为𧐟(矛)⿰虫⿱巳心(务),蜻蜓也。”“𧐟⿰虫⿱巳心”即“𧐟⿰虫忘”,“巳”“亡”形近而误。

综上,中医文献中“蜚𧋽”之“𧋽”乃“虻”“䖟”“蝱”替换声符构造的异体字,其与《淮南子》中“𧋽𧐟”之“𧋽”为同形字关系。“𧋽”又为越南字喃,壮语、越南语将眼镜蛇称之为“𧋻虎𧋽”(王宏源,2015:1461)。这样看来,汉字文化圈中“𧋽”为一形三字的同形字。

3.䖾

宋佚名《小儿卫生总微论方》卷二《食忌论》“小儿不可食黍米、鸡肉、胡瓜,令儿腹中生虫”条下注:“《经验方》云:小儿未断乳食鸡肉,令儿腹生䖾虫。”(《文渊阁四库全书》V741P72)

按,“䖾”,《汉语大字典》《中华字海》未收。今人整理简体字本《小儿卫生总微论方》多作“蛔”,繁体字本则多作“蚘”。王宏源《康熙字典(增订本)》认为其为讹字,并指出重订曹氏医学大成本作“蚘”。(2015:1461)从形体源流来看,“䖾”当为“蚘”字之讹。

婴儿吃鸡肉会生蛔虫的说法较早见《齐民要术》。后魏贾思勰《齐民要术》卷六《养鸡》:“《养生论》曰:鸡肉不可食,小儿食,令生蚘虫,又令体消瘦。”④(1982:334)中医药文献多承袭此类观点,如唐苏敬《新修本草》卷第十五:“小儿食鸡肉,好生蚘虫。”(日本抄本)南朝梁陶弘景则将“小儿”的年龄限定在五岁以下,明缪希雍《神农本草经疏》卷十九《禽部三品·诸鸡》“简误”:“弘景云:小儿五岁以下食鸡生蛔虫。”(2011:267)相似内容在唐宋以来养生类文献中多见,如宋周守中《养生类纂》卷八《人事部·小儿》:“小儿食鸡肉生蚘虫(《本草》。又《婴童宝鉴集》云:未二岁勿食鸡肉,子腹中生虫。)”(明刻本)

中医学认为,不但婴儿不适宜吃鸡肉,孕妇也不宜吃鸡肉。如唐孙思邈《备急千金要方》卷第二《妇人方·养胎》:“论曰:儿在胎,日月未满,阴阳未备,腑脏骨节皆未成足,故自初迄于将产,饮食居处皆有禁忌……妊娠食鸡肉糯米,令子多寸白虫。”(2011:22)唐王焘《外台秘要方》卷三十三《养胎法并禁忌一十三首》同载:“妊娠食鸡肉、糯米,令子多寸白虫。”(2011:591)唐昝殷《经效产宝》卷上《妊娠食诸物忌方论》:“食鸡肉与糯米共食,令子生白虫。”(2011:3)蛔虫为白色或米黄色,此处的“白虫”亦当指蛔虫。

由此可见《小儿卫生总微论方》所载“䖾”为“蚘”之变无疑,部件“尤”“完”形近而误。《字海网》载“蚘”的异体字作“⿰虫⿻冖丸”,其右部皆与“完”即形近,“⿰虫⿻冖丸”或即“蚘”书写变异作“䖾”的中间形体。王宏源《康熙字典》(增订版)注“䖾”为“讹字”(2015:1461)是正确的。

值得注意的是,“蚘”文献中又讹作“𮓻”。宋杨士瀛《仁斋直指》卷六《脾胃》“和胃证治”条下:“乌梅丸治胃冷,虫攻心痛,呕吐,四肢冷。”(《文渊阁四库全书本》)此句又见于该书卷二十五《诸方》“诸虫方论”段,字即作“蚘”。“尤”“冘”形近混同,相似情况又见于“𩈉”书写变异可作“𩈊”(见于《汉语大字典·面部》)、“就”书写变异作“⿰京冘”(见于《中华字海·亠部》)等。“𮓻”与前文“⿰虫⿻冖丸”等形体亦相近。这些材料可进一步证实“䖾”为“蚘”的形讹无疑。

此外,汉文文献中“䖾”实为一组同形字。今稍作补正。

(1)“䖾”又为“蛤”的讹字。清李元《蠕范》卷四《物食第七》:“蜃,蛠也,车螯也,斑䖾也,紫贝也,海蛤也,魁蛤也,昌娥也。”按,“斑䖾”即“斑蛤”之误,同书卷六《物材》即载“斑蛤”为蜃的一种。“斑蛤”(又作“班蛤”等)又见于明穆希文《蟫史集》、明彭大翼《山堂肆考》、清张英等《渊鉴类函》、清张玉书《佩文韵府》等,这些材料均可证“斑䖾”即“斑蛤”。“䖾”即为“蛤”的讹字。

(2)“䖾”又为“烷”的讹字。宋丁度《贡举条式》载避讳宋钦宗庙讳“𥥣䖾蒝”。(参《附释文互注礼部韵略》)相似内容又见宋谢深甫《庆元条法事类》卷三“庙讳”条(清抄本)、清周广业《经史避名汇考》卷二十“宋钦宗”条(清抄本)等。今考《集韵》平声“桓”小韵下“𥥣”“蒝”之间的字形为“烷”,据此可知“䖾”为“烷”的讹字,形符“火”“虫”形近而误。

(3)“䖾”又为“梡”之讹字。明刘胤昌《刘氏类山》卷二《器御》:“䖾俎:有虞始为俎。”(明万历刻本)又宋高承《事物纪原》卷八《什物器用部》“俎”:“《明堂位》又曰:有虞氏以䖾俎。”(《文渊阁四库全书》本)这两处的“䖾俎”即“梡俎”。《礼记·明堂位》:“俎,有虞氏以梡,夏后氏以嶡,殷以椇,周以房俎。”此即“梡俎”的所本。“梡”的形符“木”讹作“虫”,字遂作“䖾”。

(4)“䖾”又为“輗”的讹字。清刘野《叶韵汇辑》卷八《寒删先叶韵》“仑”:“《易林》:龙生于渊,因风升天,章虎炳文,为禽败轩,发䖾温谷,暮宿昆仑。”(《文渊阁四库全书》本)《焦氏易林》卷八《桓卦》“比”:“龙生于渊,因风升天,章虎炳文,为禽败轩,发輗温谷,暮宿昆仑,终身无患,充精照耀,不被祸难。”虽然不同版本的《焦氏易林》此段文字略有出入,但与“发䖾温谷”相对应的内容均作“发輗温谷”,由此可知“䖾”即“輗”的讹字,部件“車”“虫”、“兒”“完”形近而误。

(5)“䖾”又为“蜿”的替换声符所造的异构字。文献中“蜿蜒”可作“䖾蜒”,如《高州府志》卷十五所载明李元阳《限门赋》:“流中逶迤䖾蜒。”(乾隆二十四年刻本)“䖾蜒”即“蜿蜒”。“䖾蜒”又可作“蜒䖾”,清刘彬华辑《岭南群雅》卷一所载冯鱼山所作《登解梁至虞乡大雾竟日,望道左天柱诸峰雄甚,爰赋一首》:“蜒䖾中条山,千里蟠河东。”(清嘉庆十八年玉壶山房刻本)此处的“蜒䖾”即“䖾蜒”之倒文。文献中又有“䖾盘”,见于《赋苑》卷五所收傅玄《相风赋》:“因象设形,䖾盘兽以为趾。”(明万历刻本)《玉海》《汉魏六朝百三家集》《北堂书钞》《艺文类聚》《佩文韵府》《历代赋汇逸句》等均作“蜿”,唯有《渊鉴类函》省作“宛”。与“䖾盘兽以为趾”语义相似的诗句多见,如晋潘岳《相风赋》:“踞神兽于下趾头。”晋孙楚《相风赋》:“尔乃神兽盘其根。”“踞”“盘”与“䖾”语义相同,据此可知“䖾”即盘踞义,其正作“蜿”,“䖾”乃后起俗字(相似声符替换现象又见于“豌”异体字作“𰶜”、“䝹”异体字作“𮚉”等等)。

(6)“䖾”又为“蛇”的讹字。此类多见于手写文献,以及据手写文献而排印本。如《重修和顺县志》卷十:“地老龙䖾缠石笋,月明笙鹤遇沧浪。”(民国三年石印本)《三晋石刻大全·晋中市和顺县卷》所录“游合山咏”碑及释文与此诗略略有出入,但“䖾”即作“蛇”字。又,河北《东明县新志》卷二十二《大事记》:“灵帝中平元年,冤句县妖草生,茎大如手指,形似鸠雀龙䖾……”(民国二十二年铅印本)此神秘事件见于《后汉书》。《后汉书·五行志》作“状似鸠雀龙蛇鸟兽之形”。据此可知《东明县新志》的“龙䖾”即“龙蛇”,这里的“䖾”也是“蛇”字的形讹。“蛇”作“䖾”者,即“完”“它”形近而误。

方志文献中,“䖾”又见于《柳州府马平县志》卷二《物产》:“金,文,荷叶,䖾,鳢。”(光绪二十一年重刊本)民国二十一年排印本《柳州县志》卷二《物产》同作“䖾”。“䖾”不详为何物,疑为“鲵”的异体字“蜺”字之讹。又,《新纂康县县志》卷十五“白云洞”条:“又有神鱼水䖾虫游跃其间。”(民国二十五年石印本)此处的“䖾”疑正作“蛟”。

综上,见于《小儿卫生总微论方》中的“䖾”为“蚘”的讹字,今人整理为“蛔”可从。在其它文献中,“蛤”“烷”“梡”“輗”“蛇”等字均可讹作“䖾”,“䖾”又为“蜿”的替换声符所造异体字,这就造成汉文古籍中“䖾”成为一形多字的同形字,我们在整理过程中需谨慎辨识。

4.𧋷

宋唐慎微《政和本草》卷二十二《虾蟆》:“雷公云:有多般,勿误用。有黑虎,有䖲黄,有黄𧋷,有蝼蝈,有蟾,其形各别。……黄𧋷,遍身黄色,腹下有脐带,长五七分以来,所住立处,带下有自然汁出。”(蒙古张氏晦明轩刻本)

按,𧋷,《汉语大字典》《中华字海》未收。今人校注时多照本转录而不注,或传抄作“⿰虫忘”(2011:600)。《文渊阁四库全书》本字形则讹作“𡜱”(V740P892)。《本草纲目》所引与《政和本草》同。《中国医学大成》本《雷公炮制药性解》校改作“黄蛤”。相似内容又见于宋谢维新《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别集》卷九十《虫象门·蛙》“格物总论”:“蛙,虾蟆也,数种。有黑虎,有䖲黄,有黄𧋷,有蝼蝈,有蟾蜍,有山蛤,其形各别。……黄𧋷遍身黄色,腹下有脐带,长五寸分……”(《文渊阁四库全书》本)谢维新《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别集》当是传承自《政和本草》,据此可知宋时已作黄𧋷。又,清李元《蠕范》卷一《物匹第二》:“曰黄𧋷身黄,腹下有脐带,正月出不可食。”(《丛书集成初编》本)文献中“已”“巳”常常形近混同,故“𧋷”常常书写作“⿰虫⿱巳心”,这就与“𧋽”异体字“⿰虫⿱巳心”(为“𧋽”的异构字“𧋽”的讹字)构成了同形字。

从文意来看,“黄𧋷”应是一种皮肤黄色的蛤蟆,而“黄蛤”正好符合这个特征。明黄仲昭《八闽通志》卷二十五《食货·土产·建宁府》:“虫之属:……石蛤(状类田鸡而大,皮黄色,俗呼为黄蛤,味极美)……”(1990:538)《汉语方言大词典》载广东中山隆都将青蛙称为黄蛤。(1999:5300)《三清山 中国最美的道教名山》:“黄蛤:俗名‘黄皮蛤蟆’,是三清山的特产之一。全身多黄褐色,皮多褶皱。其性温,可入药。李时珍《本草纲目》中称之为‘蛤蚧’。1959年左右,怀玉山制药厂曾制成‘黄蛤疳极散’。”(2012:138)据此可知南方地区早就有食用蛙属黄蛤的习俗。据此可知“黄𧋷”即“黄蛤”之误,盖部件“合”草写与“忌”形近而误,今人整理作“⿰虫忘”,则为“𧋷”的进一步讹误。

文献中又有“石𧋷(文献也多作‘⿰虫⿱巳心’)”。明穆希文《蟫史集》卷十一《诸虫类》“蟾蜍”条下:“石𧋷生深山谷中,遇南风则出,背黑色痱磊,两股甚长,孝丰人珍之为上品,连皮蒸熟,味在于皮。”(万历刻本)《蟫史集》此段文献被清陈元龙《格致镜原》、清吴骞《拜经楼诗话》、清厉荃《事物异名录》等文献所传承。《汉语大词典·石部》解释“石𧋷”为产于山谷中的一种蛤蟆。石𧋷,一名石蛤。清阮元修、陈昌齐等纂《广东通志》卷九十八《舆地略》:“石蛤,一名坐鱼,大者重斤许,短项,身青黑,土人连皮食之,云不可脱去,此锦袄子。”(清道光刻本)

因“𧋷”字罕用,文献多以为字从虫、忌声。如明耿随朝《名物类考》卷四《昆虫·音释》:“𧋷:忌。”(万历刻本)耿氏当是根据《本草纲目》等文献收录“𧋷”字,并以“忌”为“𧋷”的声符。王宏源《康熙字典》(增订版)即据《蠕范》以及越南字喃增收“𧋷”字⑤,并注音为“jì”(2015:1461),也以“忌”为声符。从“石𧋷”“黄𧋷”对应的实物为蛤蟆、蟾蜍一类来看,这与中华民族将蛤蟆、蟾蜍等称为“田鸡”“青鸡”“水鸡”相类。因此,“𧋷”即从虫、忌声,音同鸡。

5. ⿲虫文王、𫋑、⿰虫斑

宋陈自明《妇人大全良方》卷十一《孕妇药忌歌》:“蚖⿲虫文王水蛭地胆虫,乌头附子配天雄。”(《文渊阁四库全书》本,V742P618)

明薛已《薛氏医案》卷三十五《妇人良方》“孕妇药忌歌第六”:“蚖□水蛭地胆虫,乌头附子配天雄。”(《文渊阁四库全书》本,V763P805下左)

朝鲜卢重礼、俞孝通、朴允德等《乡药集成方》卷五十七“孕妇药忌歌”:“蚖𫋑水蛭地胆虫,乌头附子配天雄。”(朝鲜刻本)

按,“⿲虫文王”“𫋑”“⿰虫斑”三字未见于《汉语大字典》《中华字海》。“蚖⿲虫文王”“蚖𫋑”“蚖⿰虫斑”语境相同。今人整理本《妇人大全良方》多作“螈斑”(2019:234),《薛氏医案》等则多传承“蚖𫋑”⑥(1997:820),中国大陆地区整理出版的《乡药集成方》亦传承作“蚖⿰虫斑”(2015:1305)。可见目前中医学界对于这一组字的理解尚存在争议。“蚖𫋑”又见于清阎纯玺《胎产心法》卷上《妊娠药忌歌》:“蚖𫋑水蛭地胆虫,乌头附子及天雄。”(《续修四库全书》本,V1008P145)

今考,“⿲虫文王”为“斑”替换部件所构的后起本字,“⿰虫斑”则为“斑”增加形符“虫”构造的后起本字,而“𫋑”则为“班”增加形符“虫”构造的后起本字。宋朱端章《卫生家宝产科备要》卷五:“产前所忌药物,卢医周鼎集以为歌:蚖斑水蛭地胆虫,乌头附子配天雄。”(宋淳熙十一年刻本)此当为“孕妇药忌歌”的最早出处。宋以后的中医文献多传承此歌谣,但部分中医文献所载歌谣名称略有不同,如明万全《广嗣纪要》卷六称之为“胎前所忌药物歌”,清刘常棐《济阴宝筏》卷八《求嗣门》称之为“服药禁忌”,明陈文治《广嗣全诀》卷一称之为“药忌”等,明孙文胤《丹台玉案》卷五称之为“怀孕药忌”等等,但内容基本相同。(《文渊阁四库全书》本V769P753)金李杲《珍珠囊补遗药性赋》卷二《用药须知》“妊娠服药禁歌”:“斑猫⑦水蛭及虻虫,乌头附子配天雄。”(清光绪刻本)此歌谣当本于“孕妇药忌歌”,但略有精简。

“蚖斑”“蚖班”“蚖⿲虫文王”“蚖𫋑”“蚖⿰虫斑”所指药物相同,“蚖斑”“蚖班”之“斑”“班”为“斑蝥”的简称,而“斑”“班”“⿲虫文王”“𫋑”“⿰虫斑”本作“螌”。《说文·虫部》:“螌,螌蝥,毒虫也。”螌蝥有毒,故为入药需谨慎。盖部分儒医熟习《说文解字五音韵谱》等,明王肯堂等传承“孕妇药忌歌”时改“蚖斑”为“蚖螌”(见《证治准绳》卷六十四《女科·胎前门·胎产大法》“药忌”条)。螌蝥,又作“斑蝥”,《神农本草经》:“斑蝥:味辛,寒,有毒。主寒热,鬼疰,蛊毒,鼠瘘,疥癣,恶疮疽,蚀死肌,破石癃血积,伤人肌,堕胎。”(2011:290)正是因为斑蝥具有破血逐瘀的功效,故被诸多医家列入孕妇用药禁忌之类。文献中“斑”“班”通用,故“斑蝥”亦作“班蝥”(见于《知不足斋丛书》本《苏沈良方》卷四“引气丹”条下)等。

“斑”“班”作“⿲虫文王”“𫋑”者,当是受到前文“蚖”的形体同化影响而增加了形符“虫”,以凸显斑蝥的词义特征;而“⿲虫文王”则是受到前文“蚖”的形体同化影响而改部件“王(玉)”为“虫”,目的同样是为了凸显斑蝥的词义特征。从这个角度来看,“⿲虫文王”“𫋑”“⿰虫斑”三字与“螌”构成一组异体字关系。此外,彭建中,魏富有点校《太平惠民和剂局方指南总论》卷下:“卢医《周鼎集》⑧以为歌曰:蚖蟹水蛭地胆虫,乌头附子及天雄。”(1997:134)此处的“蟹”当为“螌”字之误排。

6. ⿱則虫

宋齐仲甫《女科百问》卷下《第五十八问 妊娠三月曾经堕胎,至其月日复坠者,何也》:“地榆散,治妊娠损动胎胞,下血不止。地榆(三钱) 干姜(三分) 当归(三钱) 龙骨(三钱) 芎䓖(三钱) 艾叶(半两) 阿胶(三钱) 蒲黄(半两) 熟地(一两) 黄牛骨䚡⑨(一两,烧灰) 乌⿱則虫骨(二钱,烧灰) 白术(半两)。右为细末,每服二钱,以粥饮调下,不拘时。”(明崇祯刻本)

按,“⿱則虫”字历代字书均未见收录。今人整理本《女科百问》多将“乌⿱則虫骨”整理为“乌鲗骨”(2012:56),唯有宋咏梅、宋昌红点校本,杜惠兰、王亚利等点校本整理为“乌贼骨”。

“地榆散”为中医经典名方,且多变化,但均以具有凉血止血、解毒敛疮功效的地榆为君。用“乌⿱則虫骨”入地榆散首见于《太平圣惠方》。宋王怀隐、王祐等《太平圣惠方》卷七十七《治妊娠堕胎后血下不止诸方》“治妊娠损胎,下血不止,腹内疼痛,地榆散方”条:

地榆(三分,锉) 干姜(一分,炮裂,锉) 当归(三钱,锉,微炒) 龙骨(三分) 芎䓖(三分) 艾叶(半两,微炒) 阿胶(三分,捣碎,炒令黄燥) 熟干地黄(一两) 蒲黄(半两) 黄牛角䚡(一两,烧灰) 白术(半两) 乌贼鱼骨(三分,烧灰)。右件药,捣细罗为散。不计时候,以粥饮调下二钱。(1958:2430)

此即齐仲甫《女科百问》所本。

用“乌贼鱼骨”治疗孕妇因胎动而流血不止,本于中医学认为乌贼骨入足厥阴经、少阴经,厥阴乃藏血之脏,因此具有补血的功效。以乌贼骨治疗妇女血枯之症见于《黄帝内经》,《黄帝内经》卷十一《腹中论篇》:

歧伯曰:病名血枯,此得之年少时,有所大脱血,若醉入房中,气竭肝伤,故月事衰少不来也。帝曰:治之奈何?复以何术?歧伯曰:以四乌鲗骨一藘茹,二物并合之,丸以雀卵,大如小豆,以五丸为后饭,饮以鲍鱼汁利肠中,及伤肝也。(2014:137)

《神农本草经》对乌贼骨的药性等作了更为全面的记载。《神农本草经》卷二十一:

乌贼鱼骨味咸,微温,无毒。主女子漏下赤白,经汁血闭,阴蚀肿痛,寒热症瘕,无子,惊气人腹,腹痛环脐,阴中寒肿。令人有子。又止疮多脓汁不燥。(一名海螺蛸,一名乌贼骨)。(2011:280)

此即古代医家将乌贼鱼骨入地榆汤方的依据。

“乌贼”之“贼”,《说文解字》作“鲗”,《说文·鱼部》:“鲗,乌鲗,鱼名。鲫,鲗或从即。”“鲗”又作“鱡”(见于《广韵·德韵》)、“𧒿”(见于《玉篇·虫部》)、“𧍡”(见于《集韵·德韵》)、“𩽠”(见于《直音篇·鱼部》)、“䰹”(见于《正字通·鱼部》)、蠈(见于《正字通·虫部》,今人类推简化作“𬠠”)等,而上下结构的“⿱則虫”不见于历代字书,当代大型字书也未见收录,《汉语大字典》等大型字书修订时可据此书增收字形。

此外,“乌贼”之“乌”又作“鰞”等,这就导致汉文文献中“乌贼”一词的异形词多样,这些异形词在今人整理本中医文献中也有所反映,如简体字本中医文献“乌鲗”“乌贼”并出。我们认为“乌贼”当为这一组异形词的规范词形,简体字版的中文文献中当统一作“乌贼”,不可作“乌鲗”等,因此今人整理本《女科百问》等当校正。

注释

*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“本草类中医古籍用字研究”(22BYY122)、陕西省教育厅协同创新类重点项目“本草类中医古籍疑难俗字整理与研究”(22JY061)、陕西省教育厅重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“日本《外台秘要方》校注珍稀抄本七种整理与研究”(22JZ035)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“金元中医古籍疑难字考释与研究”(22YJC740108)、陕西中医药管理局项目“日本《千金方》校注珍稀稿抄本三种研究”(SZY-KJCYC-2023-041)的阶段性成果。本文曾在近代汉字研究第四届学术年会(2022,南京)上宣读。

① “V745P335”指《文渊阁四库全书》第745册、第335页。后文同此。

② 桃人,今通作“桃仁”。

③ 《汉语大字典·艹部》等收录字形作“图片”。

④ 《汉语大字典》“食”字义项“给人吃;供养。后作‘饲’”下标点误作“鸡肉不可食小儿;食,令生蛔虫。”(2010:4730A)当校正。

⑤ 越南称“蟹”为“昆图片”。王宏源(2015:1461)又据字海网,越南语称“花蟹”为“图片”,称蚊子的幼虫“孑孓”为“图片图片”。

⑥ 盛维忠主编《薛立斋医学全书》误作“蚖图片图片”(2015:900)。

⑦ 《重订曹氏医学大成》本则作“蚖斑”,当是据其它医书校改。

⑧ “《周鼎集》以为歌”句当删去书名号,整理者误将主谓结构的短语判定为定中结构的书名。

⑨ “䚡”,明崇祯刻本误作“腮”。中医文献中未见“黄牛骨䚡”。“黄牛骨䚡”或本作“黄牛角䚡”。“黄牛骨䚡”入地榆散见于《太平圣惠方》卷七十七,《普济方》方名则作“阿胶散”,亦作“黄牛骨䚡”。地榆散含“牛角䚡”则见于北宋的官方医书《太平圣惠方》《圣济总录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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